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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标吊带使用的20条核心注意事项

时间:2018-09-27 点击次数:1445
   关于国标吊带使用的20条核心注意事项
  1. 严禁超载超负荷使用国标吊带
  2. 在起吊时如需使用两条吊装带作业时,应同时将两条吊装带直接挂入双钩内,且必须挂在双钩对称受力中心位置;当需要四条吊装带一起使用时,应每两根吊装带直接挂入双钩内,但是必须注意钩内吊装带不能产生重叠和相互挤压,后一点吊装带要对称于吊钩受力中心。
  3. 在吊装带使用时,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。
  4. 每次在吊装带起吊前,将检查吊装带是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,注:吊装带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起吊。
  5. 在起重吊装带起吊时,不允许将吊装带交叉、扭转,不允许打结、打拧,应采用正确的吊装带链接件来链接。
  6.当遇到负载有尖角、棱边的货物时,必须采取吊装带护套、吊装带护角等方式来保护吊带,以延长吊装带的使用寿命。严禁在粗糙表面直接使用吊带。以免吊带被棱角割断和粗糙的表面划伤,造成起吊不成功。
  7. 国标吊带吊装管类物体时要采取正确的吊装方式,吊装角度过大会存在安全隐患。
  8.在吊装带使用后不应将物品压在吊装带上,这样会造成吊装带损坏,也不应试图将吊装带从下面抽出来,造成危险。应用物体垫起被吊物,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装带顺利拿出来。
  9. 使用后的吊装带不应在地面或粗糙表面拖拉,避免造成磨损或割伤,影响再次使用。
  10. 合成纤维吊装带使用完毕后应选择悬挂存放方式。
  11. 在吊装时,不要绞吊带,不要让吊带打结;避免撕开缝纫联合部位或超负荷工作;
  12. 当移动吊装物时,不要拖拉吊带;避免强夺或震荡从而增加吊装带的负载;
  13.每一次吊装带使用前必须要认真检查,是否适用于使用环境与被吊物品;绦纶能抵抗大多数无机酸,但不耐碱;丙纶几乎不受酸碱侵蚀,除需化学溶剂外;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,易受有面酸的伤害 ,在受潮时,强力损失可达15%;
  14.在使用吊装带起吊过程中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指挥,严禁超载使用。
  15.在起吊时如发现被吊物可能会对吊装带存在安全隐患时,必须采用护套、护角等方法来保护吊带,以延长吊装带使用寿命和排除安全隐患。
  16.当需要单条吊装带吊运圆柱体时应采用双匝扼圈捆扎。
  17.由于吊钩的弯曲部分使用扁平吊装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受载,受到吊钩内劲的影响。吊钩直径太小时,与织带环眼结合部充分,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链接。
  18.吊装管类物体时要采取正确的吊装方式,吊装角度应小于60
  19.圆形吊装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°,吊装过程中避免环眼处破裂。
  20.安全使用国标吊带,请严格按照合成纤维吊装带使用说明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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