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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钢吊具安全作业一般要求

时间:2022-01-24 点击次数:755
  圆钢吊具设计制造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额定起重量的4倍;其上的吊钩、索具灯影对称分布、长短相等、连接可靠,新制造吊梁应用1.25倍的额定载荷试验,验证后方可投入使用。吊梁使用前应检查吊梁及起重机吊钩及吊索连接处是否正常;要保持吊索与吊梁水平夹角不能过小,以避免水平分力过大使吊梁发生变形,此夹角一般应为45°~60°。若夹角过小,可用卸扣将在起重机吊钩上的两绳圈固定在一起,防止其脱钩;当吊梁产生裂纹、变形、磨损、腐蚀严重时,应立即报废。
  圆钢吊具安全作业一般要求
  1、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、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。
  2、作业前应对吊具(含控制、制动系统和安全装臵)与索具进行检查,当确认完好,功能正常时放可投入使用。
  3、拴挂前,应确认所吊重物上设臵的起重拴连接点是否牢固,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安全。
  4、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,吊索(含各分肢)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(含 高低温、腐蚀的功能特殊工况)。
  5、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、吊具与索具,必要时加保护衬垫。
  6、起重机吊钩的吊点,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,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,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,直到使圆钢吊具重获的平衡为止,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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